來源: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粵建許函〔2021〕849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準備工作,保障改革期間企業生產經營不受影響,經研究,決定延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含我廳承接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權限下放試點事項),證書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上述資質證書均視為在有效期內,企業可持該資質證書用于經營活動。
二、企業可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向發證機關申請換發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資質證書,申請方式為“有效期順延”。發證機關核實企業資質信息無誤后,為企業換發新資質證書并將有關信息報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三、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的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四、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不適用本通知規定。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實施期間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發布新規定的,按新規定相應調整執行。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