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穗建筑〔2021〕451號
各區(空港委)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建立健全建筑市場信用體系,進一步規范施工、監理和招標代理企業建筑市場行為,促進企業加強自身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現就開展施工、監理和招標代理企業建筑市場行為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發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記錄對象
在本市轄區內開展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場活動的施工、監理和招標代理企業。
二、記錄內容
(一)信用記錄
1.建筑市場相關行政處罰信息。
2.不履行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作承諾,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信息。
(二)管理信息
1.建筑市場領域管理信息,包括:
(1)符合相關倡導性、鼓勵性政策的市場行為信息。
(2)不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義務或違反相關禁止性條款但未構成行政處罰的市場行為信息。
(3)其他相關市場行為信息。具體清單詳見《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標代理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附件1、2、3)。
2.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信息,包括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量化評價信息、質量安全管理行為信息等,具體內容我局將另行通知。
三、職責分工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施工、監理和招標代理企業信用記錄、管理信息發布工作的管理和協調。
(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各監督管理服務機構、各區住建局按分工負責對施工、監理和招標代理企業符合《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標代理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的行為予以記錄、發布。
四、記錄系統和公示
施工、監理和招標代理企業存在《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標代理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所列情形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各監督管理服務機構、各區住建局應當及時登錄管理系統予以記錄、發布。提交后,施工、監理和招標代理企業相關信息將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公示。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招標代理機構行為信用記錄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0〕285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施工和監理企業建筑市場和質量安全行為信用記錄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20〕287號)到期后,原信用記錄延續公示至有效期結束。
五、異議處理
企業對信用記錄、管理信息發布有異議的,應當向實施單位書面提出,實施單位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書面答復,經復核后確認信息有誤的,應予以糾正。企業對實施單位的答復結果不滿意的,可書面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提出投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于收到投訴后10個工作日內調查并作出答復,經調查確認信息有誤的,將責令信息發布單位予以糾正。
已修復的行政處罰信息將自動撤銷發布。企業發現已修復的行政處罰信息仍處于發布狀態的,可以電話或書面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申請核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于收到核實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辦理。
六、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特此通知。
附件:
1.《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
2.《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
3.《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標代理企業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清單》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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