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市〔2021〕11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擔保制度建設,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我部制定了《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現印發給你們,自2021年3月1日起執行。原《工程擔保合同示范文本(試行)》(建市〔2005〕74號)同時廢止。
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聯系。
附件:1.投標保函示范文本(獨立保函)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