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粵建許函〔2020〕1102號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65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向我省下放部分資質審批權限,為做好承接工作,確保“接得住、管得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內容
除最高等級資質(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和需跨部門審批的資質外,原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其他資質審批權限(包括重組、合并、分立,詳見附件)下放至我省,由我廳負責審批。
二、試點時間
試點時間為半年,從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申報途徑
2021年1月1日起,注冊地在我省的企業可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上服務窗口或廣東建設信息網(http://www.gdcic.net/)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網上辦事-業務事項申報,就上述試點范圍內的資質向我廳提出行政許可申請。有關辦事指南、申報流程和材料清單,可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上服務窗口查閱。
四、審批方式
為確保承接工作平穩過渡,試點資質采用我廳現有審批方式,按照行政許可法和資質管理規定進行審查并公示審查意見。我廳將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申報材料,提高行政許可效率,試點過程中逐步進行改革探索和深化。在新資質標準出臺前,我廳仍按現行資質標準進行審批。
五、事中事后監管
嚴肅查處資質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行為并向社會公布。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積極配合做好業績核查工作,將企業誠信記錄與行業監管結合,對企業違法失信行為開展聯合懲戒,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業準入清出等方面實施聯動。
六、資質證書頒發
試點期內有關資質改為頒發電子證書,不再頒發紙質證書。電子證書納入省電子證照系統統一管理,有關電子證書的樣式和使用管理要求,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備案)電子證書的通知》執行。
試點過程中有關問題,請徑向我廳行政許可管理處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654號)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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