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穗建筑〔2020〕431號
各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廣州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廣州市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全面實施農民工工資總包代發制度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房建在建項目實際,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從2020年12月17日起, 我市在建建筑工程項目一律按規定實施農民工工資總包代發制度。廣州市建設領域管理應用信息平臺只允許開立施工總承包單位工人工資專用賬戶,停止開立分包單位工人工資專用賬戶,停止向分包單位工人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資款;已開立分包單位工人工資專戶的建設工程項目,且工人工資專用賬戶仍有余額的,在2021年3月1日前的過渡期間,分包單位工人工資專戶應逐步結清賬戶余額,向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過渡。
二、從2021年3月1日起,廣州市建設領域管理應用信息平臺全面停止使用分包單位工人工資專戶發放工資,所有工程全部采用項目分包單位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