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辦人函〔2020〕66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有關建筑業企業: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人〔2019〕9號)、《關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要求,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積極開展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試點工作,在轉變培訓模式,建立職業培訓體系,落實企業培訓主體責任,發揮企業和行業組織、職業院校等各類培訓機構優勢,不斷加強和改進職業培訓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職業培訓體系已基本建立
(一)開發完善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中,增加了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管理模塊,開發過程監管、測試題庫管理、繼續教育管理等功能,滿足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管理需要,供各地免費使用。
(二)建立完善測試題庫。組織編制了全國統一培訓測試題庫,并依據試運行情況,對系統和題庫進行了完善,供各地免費使用。
(三)編制繼續教育大綱。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繼續教育的總體要求,以知識更新、學以致用為原則,根據崗位需求,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實際,組織制定并發布了繼續教育大綱。針對施工員、質量員等13個崗位,明確本崗位應掌握的新法律、新法規、新標準和新規范,以及相關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和新工藝,著力完善從業人員相關專業知識結構,提升專業素質、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素養。
(四)開展職業標準修訂工作。組織修訂《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11),突出能力主線,充分體現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對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的能力要求,補充完善近幾年來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現場產生的新的專業管理崗位,以適應新型建造方式逐步推廣的形勢。
(五)制定測試系統對接方案。編制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和題庫對接方案,在保證培訓數據安全的基礎上,實現已建地方管理系統、題庫與我部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技術對接。根據地方提出的需求和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對接方案,保證對接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培訓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一)審核培訓試點方案。在審核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試點方案時,重點把握以下原則:一是轉變培訓方式,由試點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測試,不能再搞統一考核,變相實行考培分離。二是各地培訓系統按照對接方案與我部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對接,由我部系統生成電子培訓合格證書。三是培訓測試使用全國統一培訓測試題庫,地方題庫可按要求完成對接后,選用一定比例。四是各地試點培訓機構必須有企業參與。
截至目前,浙江、湖北、河北、上海、河南、甘肅、安徽、西藏、海南、寧夏、山西、福建、湖南、廣西、廣東、黑龍江、天津、江西、陜西、四川、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山東、遼寧、青海等24個省(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中國中鐵、中國鐵建2家企業提交了培訓試點方案,經審核完善均予通過。
(二)加強服務管理。積極組織技術支持單位,按照對接方案,實施省級培訓管理信息系統與我部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對接。截至目前,江西、湖南、福建、河南、安徽、廣西等6個省(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信息系統對接需求,其中江西、湖南、廣西、福建4地已完成對接工作。
截至目前,組織試點培訓機構開展職業培訓試點工作的省(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企業共有19個,分別是河北、甘肅、湖北、浙江、廣東、天津、四川、寧夏、黑龍江、海南、廣西、江西、福建、陜西、山西、上海、西藏等17個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中國中鐵、中國鐵建2家企業。上傳的試點培訓機構累計416家,完成培訓173792人次,頒發電子培訓合格證43416個。
(三)逐步規范繼續教育。截至目前,甘肅、湖北、廣東、天津、浙江、海南、江西、西藏等8個省(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啟動了繼續教育工作。參加繼續教育的人員約195010人,完成電子合格證換發151594個。
三、存在的問題
大部分地區能夠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轉變工作方式方法,調整工作模式,穩步推進培訓試點工作。但仍有部分省(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作相對滯后,尚未報送試點方案。個別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未按照我部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開展工作,未提交試點方案,不與我部信息系統對接,自行發文,使用自建題庫組織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發證;有的地方組織集中考核,變相實行考培分離。這些做法給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帶來很多問題隱患,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對照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立即整改。
四、持續改進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
要在深入總結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始終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系統思考和研究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試點工作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加強監督指導,確保培訓質量,做實做細,持續改進。
(一)繼續穩步推進試點工作。未按要求報送試點方案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企業,要盡快制定試點方案報我部(人事司)審核,部署和推進相關工作。對于未按照我部工作要求開展的培訓,應立即叫停,整改;試點方案審核通過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企業,要按照工作計劃和方案要求,盡快組織試點培訓機構啟動相關培訓工作和繼續教育工作;試點成熟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企業,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本省(單位)穩步推進職業培訓。我部將適時組織試點經驗交流。
(二)進一步做好數據對接和報送。按照工作安排,我部培訓管理信息系統與建筑業實名制等系統進行數據對接。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2021年1月29日前,將2018年12月13日前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數據上傳至我部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相關數據要確保及時準確。
(三)加強培訓監管,提升培訓質量。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監管力度,對培訓機構實施動態管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培訓過程監督檢查,隨機抽查,確保培訓工作質量。
(四)不斷提高繼續教育工作水平。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制定施工現場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方案,加強監管,制定相應措施辦法,做好學時認定工作。各地繼續教育工作方案要報我部(人事司)。我部(人事司)將不定期對相關數據進行抽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原持有《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進行繼續教育,換發培訓合格證截止時間延遲到2021年9月30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