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穗建規字〔2020〕4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及完善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現就我市部分復雜和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規模標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部分復雜和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規模標準詳見附件。其中,“工程造價”以招標控制價為準;“以上”、“超過”均包含本數。
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明確部分復雜和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規模標準的通知》(穗建規字〔2017〕9號)同時廢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的,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復雜和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規模標準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部分復雜和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規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