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穗建質〔2020〕205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營商環境水平,簡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相關用表蓋章手續,縮減辦理時間,增加企業獲得感,經請示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同意,現就調整《廣東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2016版)》(以下簡稱《省統表》)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相關用表蓋章通知如下:
一、本次調整工程竣工驗收用表的工程類別為房屋建筑工程。
二、調整的用表為竣工驗收階段的《單位(子單位)竣工驗收報告》、《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和《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觀感質量檢查驗收表》《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具體調整如下:
1.《單位(子單位)竣工驗收報告》正文只需建設單位簽字蓋章,監理、施工、設計、勘察單位各自出具竣工驗收意見,并以附件形式附在竣工驗收報告后面(詳見附件1)。
2.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觀感質量檢查驗收表》《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取消建設、監理、施工、設計、勘察單位蓋章要求,由參建各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詳見附件2、3)。
三、相關用表可在“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http://lhsp.gzonline.gov.cn)下載。
四、本次調整的用表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用,過渡期期間(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企業可自行選擇使用原表或新表,2020年10月1日起統一使用新表。
特此通知。
附件:1、單位(子單位)竣工驗收報告
3、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觀感質量檢查驗收表、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