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穗建筑〔2018〕1506號
各區住建局、廣州空港委國規建設局、廣州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南沙區行政審批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開放歷史業績補錄的通知》(粵建市函〔2018〕1562號)的要求,現將我市開展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歷史業績補錄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錄對象
省內和省外進粵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企業等參建單位均可補錄歷史業績。
二、補錄范圍
(一)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承攬、真實有效、2018年7月16日前取得施工許可或開工手續、且未在省級平臺入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二)已在省級平臺入庫,且參建單位業績環節信息不完整的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三、補錄方式
企業使用粵建通或者“電子政務服務卡”登錄省級平臺(鏈接:http://113.108.219.52/Project/,下同)進行補錄操作。
四、補錄步驟和要求
(一)尚未入庫的新增項目
1.由我委收集市區兩級歷史施工許可信息(至少包含工程名稱、施工許可證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批量導入省級平臺。
2.施工總承包企業在省級平臺通過搜索工程名稱或施工許可證編號,匹配歷史施工許可信息,補錄歷史業績的項目環節信息(含項目基本信息、招投標信息、合同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施工許可信息和竣工驗收備案信息)。如某一環節信息無法完整補錄時,可暫時不進行補錄,待該環節信息掌握齊全后,再按照“已入庫的環節信息不完整項目”步驟進行補錄。
勘察、設計企業可搜索工程名稱或施工許可證編號,在上述基礎上補錄對應的項目基本信息、勘察或設計招標投標信息、勘察或設計合同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的全部環節或者某一環節信息;
監理企業可搜索工程名稱或施工許可證編號,在上述基礎上補錄對應的項目基本信息、監理招標投標信息、監理合同信息、施工許可信息、竣工驗收備案信息的全部環節或者某一環節信息;
專業分包、勞務分包企業可搜索工程名稱或施工許可證編號,在上述基礎上補錄對應的項目基本信息、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合同信息的全部環節或者某一環節信息。
企業在補錄時,一旦選擇補錄某一環節信息,則該環節信息頁面帶“*”號的事項須補錄完整,否則將無法提交。
各企業類別和信息填寫環節對應表
3.企業補錄信息后,除必須上傳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外,還應上傳對應環節信息的證明材料掃描件作為輔助,例如項目基本信息需上傳建設項目立項批文、招投標信息需上傳中標通知書、合同信息需上傳工程合同、施工圖審查信息需上傳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施工許可信息需上傳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手續文件、竣工驗收備案信息需上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提交核發施工許可的部門審核。
4.核發施工許可的部門負責審核企業補錄的歷史業績,對信息真實、完整的歷史業績予以審核通過;對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歷史業績,應在省級平臺作退件處理并告知企業原因,由企業修改后重新提交;對虛假的補錄業績,不得審核通過。
(二)已入庫的環節信息不完整項目
1.施工總承包、勘察、設計、監理、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企業在對已入庫的環節信息不完整項目進行補錄時,必須先補齊項目基本信息,項目基本信息審核通過后,才能補錄其他環節信息(項目基本信息完整的除外)。
2.補齊項目基本信息后,企業可選擇對應不完整的項目環節信息進行補錄,一旦選擇補錄某一環節信息,則該環節信息頁面帶“*”號的事項須補錄完整,否則將無法提交。
3.企業補錄信息后,除必須上傳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外,還應上傳對應環節信息的證明材料掃描件作為輔助,例如項目基本信息需上傳建設項目立項批文、招投標信息需上傳中標通知書、合同信息需上傳工程合同、施工圖審查信息需上傳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施工許可信息需上傳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手續文件、竣工驗收備案信息需上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提交核發施工許可的部門審核。
4.核發施工許可的部門負責審核企業補錄的歷史業績,對信息真實、完整的歷史業績予以審核通過;對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歷史業績,應在省級平臺作退件處理并告知企業原因,由企業修改后重新提交;對虛假的補錄業績,不得審核通過。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補錄歷史業績的企業,應對填報補錄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于弄虛作假的企業,審核部門應暫停受理其歷史業績補錄申請,并將其不良行為錄入省級平臺誠信庫。
(二)企業補錄尚未入庫的新增項目,如無施工許可信息的(至少包含工程名稱、施工許可證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日期),不予審核。企業發現確有辦理施工許可的項目未被錄入省級平臺的,可書面提交該項目的施工許可手續材料至核發部門,核發部門審核屬實的,應在省級平臺錄入該項目的施工許可信息,企業再按照規定的補錄步驟進行補錄。
(三)項目的合同信息(除勘察設計合同信息外)應結合通過合同備案等方式采集到的合同信息和企業上傳的工程合同內容進行審核。
(四)項目的若干環節存在交叉監管情形的(比如項目的招標投標環節由市級監管部門監管,施工許可由區級監管部門核發),企業可在項目基本信息審核通過后(項目基本信息由施工許可核發部門負責審核)分別補錄相關環節,并提交至對應的監管部門。
(五)省級平臺對補錄的歷史業績不鎖定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
(六)企業補錄前,可先在省級平臺“企業辦事指南”處下載《企業補錄項目信息、申請施工許可等操作手冊》,了解相關操作說明。
(七)企業在補錄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在省級平臺“網上信息咨詢”處進行網上咨詢,或者反饋至我委建管處(電話:020-83124839)、省建設廳信息中心(技術支持電話:020-87259834)。
特此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8月27日